公告日期:2019-04-2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锻智能”或“公司”,系由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发行股份购及支付现金购买段启掌等11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安徽中科光电色选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8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向段启掌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85号),核准公司向段启掌发行14,343,750股股份、向张存爱发行1,293,750股股份、向孙家传发行562,500股股份、向程卫生发行562,500股股份、向卫讯舟发行562,500股股份、向鹿拥军发行562,500股股份、向周世龙发行562,500股股份、向汪小华发行187,500股股份、向周超飞发行37,500股股份、向郭银玲发行37,500股股份、向朱恒书发行37,5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796,589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调整为不超过53,833,60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根据上述核准批复,合锻智能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698,794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28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659,999,984.3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2,000,000.00元(含税金额),公司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7,999,984.32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已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6]4659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9月,公司和国元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1040160000241175),兴业银行合肥青阳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9909010010001895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兴业银行合肥青阳路支行 499090100100018954 289.54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3401040160000241175 18.71
合计 308.2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①兴业银行合肥青阳路支行(账号:499090100100018954)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期初余额 254.44
加:1.本期收回理财产品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