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3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阅。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的个人履历进行了审查,该同志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本次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同意聘任陈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陈凡、史东辉、和、姜欣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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