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7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3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5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全体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年报工作备忘录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应出公司的经营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4、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
5、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 于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有 效 期 ( 即 2017 年 4 月 27 日 至2018年4月26日)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监事会同意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4月26日。
6、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2017年4月27日至2018年4月26日)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监事会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4月26日。
7、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
(IFC)拟签署贷款协议的议案》。
8、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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