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4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7-04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发电”或“公司”)第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10时3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1608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5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2名。陈进行、刘吉臻、刘熀松董事由于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授权刘传东、罗仲伟、姜付秀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1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欣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委托大唐环境公司承担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EPC、BOT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控股子公司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输煤系统EPC工程合同”,“除渣、除尘、除灰、烟囱玻璃钢内筒EPC工程合同”,“水务管理系统EPC工程合同”及“烟气脱硫、脱硝BOT特许经营项目合同”。
同意将签订“烟气脱硫、脱硝BOT特许经营项目合同”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如适用)。
待相关合同签署后,公司将按规定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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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子公司煤炭购销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大唐山西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购销框架协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甘肃大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煤炭购销框架协议”。
同意将上述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待相关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按规定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上述第一、二项议案相关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进行先生、刘传东先生、梁永磐先生已就上述决议事项回避表决。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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