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拟出资百亿成立理财子公司
中国银行资讯
2018-11-17 13: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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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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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5日晚间,中国银行发布公告称,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发起设立中国银行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这也是自《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下发后首家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


  截至目前,已有十余家银行公告要成立理财子公司,但国有银行仅有中行和交通银行两家。


  业内人士认为,国有银行主要是在考虑如何让理财子公司与国有银行现有的基金公司形成错位发展,避免同质竞争。


  协调多方资源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征求意见稿》已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反应整体积极正面,本月下旬将正式发布。


  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中行率先在11月15日发布公告称,将成立理财子公司。此次中行理财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拟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中行持股比例为100%,是该行所属一级全资子公司。


  在此之前,5月31日,交通银行发布公告称,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发起设立交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金额占交银资管注册资本的100%,是首家决定成立资管子公司的国有大行。


  不过,在设立理财子公司方面,国有银行动作不及股份制银行或城商行。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有包括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等十余家银行宣布拟成立理财子公司。


  对此,某股份制银行管理层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目前国有大行已经拥有了基金公司,如果成立理财子公司,需要考虑成立的子公司与现有的基金公司的定位差别和竞争关系,避免出现内部竞争的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对股份制银行和规模较大的城商行而言,理财子公司具有较大的吸引力。但不管是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还是城商行,理财子公司与母行分支机构在销售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也需要更多协调。


  不仅是国有银行,小型银行在设立理财子公司时也存在顾虑。《征求意见稿》对理财子公司资本金规模设置了要求,即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但业内人士认为,这对中小银行而言,成立的成本太高,如果要发展业务,部分银行可能需要依靠外援。


  强化风险隔离


  谈及此次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原因,中行方面表示,设立理财子公司符合国内外资产管理业发展趋势,也符合该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对该行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增强该行服务实体经济和理财业务的能力;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该行理财业务的组织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隔离,更好地实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服务宗旨。


  对于风险隔离,某城商行高管告诉记者,资管业务是银行的表外业务,设立理财子公司,可以在表外业务和表内业务间建立一道“防火墙”,防止表外产生的风险影响到表内业务,实现真正的风险隔离。


  董希淼亦赞同这一观点,同时他认为理财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人财物资源配置权以及专门的考核及激励机制,有助于引入市场化机制,推动理财业务更加专业化运营。


  华创证券研究所固收组组长周冠南表示,理财子公司具有销售渠道、非标投资和流动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


  他认为,理财子公司和其他资管机构相比,最大的优势就是拥有母行的销售渠道,未来还可以进一步在互联网销售平台和其他资管子行业进行竞争,优势或更为显著,但也需要考虑成立子公司后和母行渠道端口的关系演变;在投资端,理财子公司在主动管理能力方面并不占优,但是在非标投资方面有较强的经验和风控能力,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于非标投资额度进一步放松,未来理财子公司在封闭式产品运作方面或继续强化非标债权资产的投资,从而提升产品收益和吸引力;在流动性管理方面,理财子公司方便或受到母行的支持而更有优势,在一些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运作方面有较大的竞争力。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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