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银行资讯
2024-04-12 17: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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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3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增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在北京市司法局注册的律师

事务所,具有从事法律业务的资格。本所接受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汇金公司”或“公司”)的委托,就其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

增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

持”)的实施情况,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专项核查意见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在本专项核查意

见出具日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正式公布并实施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所需查阅

的文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的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并取得公

司向本所作出的如下确认:公司已提供了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所必需的、真实、

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误导和

遗漏之处;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完全一致;所提供的

文件、材料上所有签名、印章和印鉴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并已履行该等签

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各文件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未

被有权部门撤销,且于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持有;

所有口头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39-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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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分所 电话: (86-411) 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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