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H股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下通过悉尼分行发行的票据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通告
中国银行资讯
2023-11-16 18: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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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17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根据计划将予发行的票据(定义如下)将不会根据 1933 年美国联邦证券法(经修订)登记。受制於某些例外情形,根据计划将予发行的票据有可能不得在美国境内或向任何美国人士(如证券法 S规例定义)或为美国人士的利益提出要约出售或者进行出售。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间接於或向美国境内进行分发。
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之通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悉尼分行(「发行人」)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的40,000,000,000美元

中期票据计划(「计划」)下发行

於2026年到期的美元300,000,000 浮动利率票据(代号:5978)

(「票据」)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ANK OF CHINA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

(股份代号:3988及4619(优先股))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承销商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中国银行 滙丰 中国农业银行 澳新银行 交通银行

巴克莱 法国巴黎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 中信建投国际
股份有限公司

花旗 中信证券 信银资本 澳洲联邦银行 星展银行

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国际 华泰国际 中国工商银行 瑞穗 大华银行

如日期为2023年5月8日之计划相关发售通函、日期为2023年9月7日之计划相关补充发售通函以及日期为2023年11月9日之票据相关定价补充文件所述,票据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上市及允许买卖,将发行的票据以仅售予专业投资者(定义於《香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上 市 规 则 》第 3 7章)之债务证券方式上市及买卖。预期票据之上市以及买卖许可将於2023年11月17日开始生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国,北京
2023年11月1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为葛海蛟、刘金、林景臻、张勇*、张建刚*、黄秉华*、刘辉*、师永彦*、姜国华#、廖长江#、崔世平#、让 路易 埃克拉#、鄂维南#、乔瓦尼 特里亚#。
*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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