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H股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下通过迪拜分行发行的票据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通告
中国银行资讯
2023-09-18 18:35:13
  • 1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9-19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根据计划将予发行的票据(定义如下)将不会根据 1933 年美国联邦证券法(经修订)登记。受制於某些例外情形,根据计划将予发行的票据有可能不得在美国境内或向任何美国人士(如证券法 S规例定义)或为美国人士的利益提出要约出售或者进行出售。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间接於或向美国境内进行分发。
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之通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拜分行(「发行人」)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的40,000,000,000美元

中期票据计划(「计划」)下发行

於2026年到期的美元500,000,000 浮动利率票据(代号:5867)

(「票据」)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ANK OF CHINA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

(股份代号:3988及4619(优先股))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承销商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 中银国际 中国农业银行 交通银行

(香港)

巴克莱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 中信建投国际 花旗

(亚洲)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东方汇理银行 阿联酋 滙丰 中国工商银行
国民银行

兴业银行 瑞穗 渣打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分行

如日期为2023年5月8日之计划相关发售通函、日期为2023年9月7日之计划相关 补充发售通函以及2023年9月11日之票据相关定价补充文件所述,票据已向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上市及允许买卖,将发行的票据以仅售予专业投资者(定义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之债务证券方式上市及 买卖。预期票据之上市以及买卖许可将於2023年9月19日开始生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国,北京
2023年9月18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为葛海蛟、刘金、林景臻、张勇*、张建刚*、黄秉华*、刘辉*、 姜国华#、廖长江#、崔世平#、让 路易 埃克拉#、鄂维南#、乔瓦尼 特里亚#。
*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