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966:玲珑轮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玲珑轮胎资讯
2018-04-20 19: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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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保荐代表人:韩志广、唐劲松



联系电话:0755-82558271



被保荐公司名称: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孙松涛、赵文磊



联系电话:0535-824272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玲珑轮胎”或“公司”)于2016年5月



30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6]1175号《关于核准山



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6年6月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98元,共募集资金



人民币25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0,519.9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49,080.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6月28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873号



《验资报告》审验。公司于2016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年 11月 2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7]2204 号《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核准,玲珑轮胎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00张,每张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款项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000,000,000元,扣



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4,5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



币1,995,5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3月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190



号《验资报告》。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19,600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1,993,780,400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



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玲珑轮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已根据工作进度制定相应工作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进行相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已与上市公司签订保荐协议,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以下简 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称“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期间的义务



并报上交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保荐代表人已对上市公司通过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日常沟通、现场检查等形式对



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2017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交所报告,经 生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保荐机构



上交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



发表声明的情形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详见“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保荐办法》及本所相关规则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本所报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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