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研:中国汽研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福全
中国汽研资讯
2024-04-25 19: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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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赵福全)

报告期内,作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汽研”)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同时,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福全先生,1963 年生,博士,清华大学教授、博导、汽车产业与技术战略研究院(TASRI)院长。历任美国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研究总监、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研发中心总经理、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副总裁及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晨宝马公司董事、澳大利亚 DSI 控股公司董事长、英国锰铜公司董事等职。现任世界汽车工程师学会联合会终身名誉主席、首届技术领导力会士,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会士,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首届会士、技术管理分会主任委员、数字化与智能制造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英文学术期刊《汽车创新工程》(Automotive Innovation)创刊联合主编,中国汽车人才
研究会副理事长,上市公司广汽集团、潍柴动力独立董事。2023年 11 月 23 日起担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中国汽研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义务,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赵福全 1 1 1 0 0 否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根据本人的专业特长,本人从 2024 年 4 月 8 日起担任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本人不涉及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五)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他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经济形势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出意见。我建议公司要技术引领、标准引领、政策引领,引领新汽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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