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会员由董汝幸先生、吴国萍女士、李晖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汝幸先生和吴国萍女士为独立董事,董汝幸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监控行为均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文件资料,并依托自身专业背景及经验,对审计着重关注的关键风险点提出意见及建议,促进公
司加强风险防范,提升管理水平公司。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届次 召开日期 2023 年审议事项
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2023 年 议案》
第一次会议 2023-4-28 4.《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年报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预计与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2023-8-29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第二次会议 案》
2023 年 2023-10-2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积极履行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核
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事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关联交易等
重要事项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
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
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北京兴华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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