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啥承诺的回购不执行,这些不执行的借口难道在发行之前不知晓吗? 【答】
浙商银行:您好!感谢您对浙商银行的关注。我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参考同业案例,以强化本行董事、高管的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根据普适性的要求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但是由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境内商业银行回购股票不具备可行性,也确属于重大无先例事件,故我行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顺序,采取适格董事、高管增持股票的措施履行稳定A股股价义务。同时,我行高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成长价值的认可,除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增持股票外,还将自愿增持银行A股股票不少于1200万元(详见2019年12月21日公告)。谢谢。¶¶2020-01-20 15:1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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