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近五年累计净利润20亿以上,24年前从未分红,仅在国九条新规出台后分红,
京运通股友
2024-04-18 11:15:00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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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公司近五年累计净利润20亿以上,24年前从未分红,仅在国九条新规出台后分红,是何考虑? 二,分红金额仅3000万,比例仅13%,未达到国九条标准,但计提动辄3,4亿,是否是不愿与中小股东分享发展红利。 三,投资乐山二期等迟迟不能实现盈利,宁愿把资金投入到无法产生收益项目,也不愿多拿一点点分红,公司今后打算继续这种不顾中小股东利益,只考虑融资的发展方式吗? 【答】京运通:您好。公司利润分配需综合考虑行业情况、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多种因素。公司2021年度进行了利润分配;2023年度已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存货减值的计提,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执行。光伏行业有一定的周期性特点,感谢您的理解和关注。¶¶2024-04-30 18: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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