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历史回顾:
2015年7月15日,方正证券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6年12月20日,方正证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2017年5月10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因未依法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方正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该决定书对方正集团、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藏昭融投资有限公司等亦作出了处罚。
2018年12月4日和5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方正证券索赔案。目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方正证券三折赔付投资者赔偿损失。
索赔条件:
已取得一审胜诉判决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表示,依据一审判决及证券法规定,在2011年8月9日至2015年7月14日期间买入且在2015年7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推定亏损投资者(包括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可继续参与索赔。
索赔依据:
1、法律依据:2003年2月1日(你没有看错,是十六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事实依据:2018年5月3日,方正证券,2017年5月9日夜间,方正证券公告称其已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方正集团、方正证券等相关责任主体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
3、其他依据:方正证券自IPO开始并延续多年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违法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