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章程》进行修订,新增 2
条,修订 15 条,修订前为 305 条,修订后为 307 条。修订内容主要为三方面:
1、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应修订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任免、职责与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等相关条款;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新增现金分红的优先顺序以及中期分红的简化审议程序、完成时限要求等相关条款;
3、根据《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及公司实际情况,新增董事会、监事会履行的内部审计职责相关条款,并精简、规范个别条款表述。
修订具体情况请见附件。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新条款
第六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第六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1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决定的其他事项。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除法律法规及本章程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
代为行使。 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一百〇八条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第一百〇八条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
2 益的股份比例达到 30%以上或同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股
例达到 30%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东大会选举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该占公司董事会成员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该占公司董
3 1/3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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