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0
适用於主板上市发行人
翌日披露报表
(股份发行人──已发行股本变动及/或股份购回)
上市发行人名称: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股份代号:6865 呈交日期:2019年2月18日
如上市发行人的已发行股本出现变动而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25A条作出披露,必须填妥I部。
如上市发行人购回股份而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0.06(4)(a)条作出披露,则亦须填妥II部。
证券详情:普通股(H股及A股)
I.
已发行股份占
发行股份 有关股份发行前的 每股发行价 上一个营业日的 发行价较市值的
(注6及7) 股份数目 现有已发行股份数目 (注1及7) 每股收市价 折让/溢价幅度(百分比)
百分比 (注5) (注7)
(注4、6及7)
於下列日期开始时的结存 1,800,000,000股普通
(注2) 股(包括450,000,000
2019年1月31日 股H股及
1,350,000,000股内资
股)
於2019年2月15日发行A 150,000,000股 约8.33% 人民币2.00元 2.52港元 不适用
股股份 A股 (每股H股於2019年2
(注3) 月14日的收市价)
股份购回 不适用 不适用
於下列日期结束时的结存 1,950,000,000股普通
(注8) 股(包括450,000,000
2019年2月15日 股H股及
1,350,000,000股现有
内资股转换之A股及
适用於主板上市发行人
I部注释:
1. 若股份曾以超过一个每股发行价发行,须提供每股加权平均发行价。
2. 请填上根据《上市规则》第13.25A条刊发的上一份「翌日披露报表」或根据《上市规则》第13.25B条刊发的上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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