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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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17: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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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70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电
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业绩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包括 A 股半年度报告和 H 股半年度报告,根据公司
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中 A 股半年度报告包括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两个文件,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H 股半年度报告包括 2024 年中期业绩公告及印刷版中期报告,中期业绩公告与本公告、A 股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日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com.hk)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 1,498,620,327.9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232,518,718.61 元。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0 元(含税)。以截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的总股数 2,343,039,28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数 9,114,921 股(其中 A 股 9,114,921 股、H 股 0 股)后的股数 2,333,924,360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303,410,166.80 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港币支付。

3、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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