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8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52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获得 2024 年度回购公司部分 H 股的
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回购公司部分 H 股一
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证券事务的政府或监管部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关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需求和市场情况适时决定回购不超过股东大会通过该授权之日公
司已发行 H 股总数 10%的 H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和 2024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拟回购本公司部分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
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1)。
如公司董事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所回购的 H 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仍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 年 6 月 1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 日,工作日 9:00-11:30、13:30-16:30;
2、申报联系方式
(1)申报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 1999 号
(2)联系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3)联系电话:0573-82793013
(4)邮政编码:314000
(5)电子邮箱:flat@flatgroup.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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