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包括安阳市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泰达”)、河源研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研泰”)等十二家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539.904 万元的担保,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不含本次)。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来泰”)近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来泰为安阳泰达、河源研泰等十二家下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539.904 万元的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暨 2022 年年度董
事会,并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相互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亿元。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不再单独履行决策程序。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及授权有效期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 月 28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次担保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均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福来泰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十二家子公司在兴 业银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2、担保金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0,539.904万元。
3、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为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是否反担保:否
6、其他说明:公司按所持有的福来泰股权比例为其下属十二家子公司提供同比例保证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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