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1-12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以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变更中交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金的议案》和《关于中国路桥与中房集团、中房地产合作投
资苏州吴江区滨湖新城住宅项目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一、《关于变更中交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一)鉴于目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人民
银行对涉及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相关问题的行政许可、行业
监管及窗口指导政策的调整,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拟将筹建中的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至人民币 50 亿元(其中公司出资
人民币 47.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95%;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5%)。上述变更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将大幅提高财务公司资金运作和
风险资产规模,对财务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模及方向产生积
极的影响,亦将对提高公司利润水平带来积极的影响;
(二)本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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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
小股东的企情形,予以同意;
(三)本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与本项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
上对本项关联交易的投票权。
二、《关于中国路桥与中房集团、中房地产合作投资苏
州吴江区滨湖新城住宅项目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一)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路桥)拟和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房重实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苏州吴
江区滨湖新城住宅项目的行为,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
发展方向,该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较好,有利于公司子公司中
国路桥和关联方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房重实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整合行业优势,促进协同发展;
(二)本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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