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3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2-038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宁建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数量:人民币 12,960,000 元(129,600 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人民币 13,019,616 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1 日
赎回价格:100.460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2 年 4 月 12 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2 年 4 月 12 日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期间,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不低于“宁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6.19 元/股。根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宁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宁建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宁建转债”全部赎回。
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宁建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 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期间,满足连续 30 个交
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宁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6.19 元/股,已满足“宁建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 程序履行情况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宁建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宁建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实施“宁建转债”赎回的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了《宁波建工关于实施“宁建转债”赎回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并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2022 年 4 月 1 日、2022 年 4
月 8 日、2022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 4 次关于“宁建转债”赎回的提示性公告,相
关赎回事项如下:
1.赎回登记日及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2 年 4 月 1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宁建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2.赎回价格
100.460 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1 年 7 月 6 日至 2022 年 7 月 5 日)票面年利率为 0.6%;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 2021 年 7 月 6 日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2022 年 4 月 12 日
(算头不算尾)共 280 天;
当期应计利息=100×0.6%×280/365=0.460 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60=100.460 元/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面值每 1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460 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 100.368 元(税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