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0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股票代码:601788.SH、6178.HK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2-6层)
签署日期:2018年9月17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已于2017年5月3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14号批复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90亿元(含19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已于2017年7月4日发行完毕,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权。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17年7月4日发行完毕,实际发行规模为45亿元。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已于2017年10月16日发行完毕,实际发行规模为57亿元。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18年4月18日发行完毕,实际发行规模为60亿元。
本期债券名称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8光证G3,债券代码为143652;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8光证G4,债券代码为143655。
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8亿元(含18亿元),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28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三、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评级为AAA级,
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AAA级。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499.80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485.22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0.33%;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6.47亿元、30.13亿元、30.16亿元和9.69亿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5.59亿元(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上市条件。
六、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以下简称“品种一”);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以下简称“品种二”)。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
七、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八、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70%-4.70%,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90%-4.9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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