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777:力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的公告
力帆科技资讯
2020-08-06 20: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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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07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0
债券代码:136291 债券简称:16力帆0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
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
进行司法重整。
力帆控股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并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
果法院受理力帆控股的重整申请,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目前公司已经被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3.2.11 条的
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债权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
第 14.3.1 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
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的风险。

一、力帆控股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情况

2017 年以来,力帆控股持续面临债务风险,虽竭力制定相关方案、通过多
种途径化解相关问题,但仍不能彻底摆脱其流动性危机。为妥善解决力帆控股的债务问题,保护广大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利益,力帆控股认为其具有重整价值,于
2020 年 8 月 6 日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
院申请司法重整。

二、风险警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力帆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 618,542,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08%。目前力帆控股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并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受理力帆控股的重整申请,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二)目前公司已经被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1 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债权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该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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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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