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727:上海电气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上海电气资讯
2019-03-14 18: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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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3-15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30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褚君浩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9年5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人褚君浩作为征集人,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科学院院士。现任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华东师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太阳能电池研发中心主任,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褚君浩未持有公司股票,已出席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召开的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对公司《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表决理由: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计划的拟定、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价格、授予总量、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的考核目的。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考核激励体系,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形成激励员工的长效机制,可实现公司人才队伍和产业经营的长期稳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日9点00分



2、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3、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日至2019年5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B楼3楼兴园厅,依次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会议通知,请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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