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6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列席了董事会现场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行使监督权和知情权,按照《公司法》要求,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和执行公司决策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领导班子能够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题: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核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经营情况。
3)审核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核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和广大股东利益,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5)审核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体现了公平交易原则,没
有损害公司利益。
6)审核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公司能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根据项目计划和决策审批程序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7)审核了关于《2018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核了关于《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应公司当前的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
9)审核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10)审核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核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议案。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经营情况。
2)审核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公司能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根据项目计划和决策审批程序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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