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1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8-02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6月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7年9月发布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合规管理职责,并对证券公司合规总监的职责、任免条件和程序等事项进行了修改。公司根据《办法》、《指引》、上市规则、最新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监管规定,并结合公司合规管理现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上述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发布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40)。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已获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已获江苏证监局核准。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工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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