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滨化股份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滨化股份资讯
2024-02-08 15: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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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09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码头”)为滨
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3,820.8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820.80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港华码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融资需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为港华码头融资提供担保额度 6,600 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包括港华码头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发生的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业务。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 月 6 日披露的《滨化股份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近日,公司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港华码头向财务公司最高本金为人民币 2.2 亿元的
借款,按照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华新材料”)持有港华码头 30%的股权比例,提供最高额 6,6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港华码头与财务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向财务公司借款人民币 12,736 万元,借款用途为滨州港海港港区液体散货作业区 8#9#泊位工程建设,借款期限为 10 年,公司按照股权比例相应提供 3,820.8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MA944LWE4E

法定代表人:郝刚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19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经十七路7号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等。

财务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662.84万元,负债总额20,662.84万元,资产净额8,000.0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滨华新材料持有港华码头30%的股权。公司董事刘洪安任港华码头董事,本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港华码头股权结构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相关方

保证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

第二条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以下第 2.2 项:

2.2 债权人与债务人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之间自 2024 年 1 月 5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4 日止签署的借款及其它融资授信业务合同(统称“单笔合
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第三条 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第 3.2 项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3.2 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 2024 年 1 月 5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4 日。

第四条 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


4.1 本合同第二条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最高本金为人民币 2.2 亿元。保证人间
接持有债务人 30%股权,双方同意保证人按照其对债务人的持股比例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人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6,600 万元。

4.2 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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