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9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8-09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3.8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3.8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明泰铝业关于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原证券关于明泰铝业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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