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四次大宗交易的合理解释
15日和18日各两次大宗交易完全一样,分别是241.5万股和244.8万股,这其实是十大股东持股低于5%的甲于15日出让486.3万股给乙,乙用于18日砸盘。但甲要补齐以便在季报看起来没动,就通过大宗买入同数量股票。至于为何要分两次且数量相等,估计前次是分两次卖了,这次走账等量相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