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5
债券简称:12中水01 债券简称:122193
12中水02 12219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019年5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5月15日公告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的公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本期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269号”文核准发行,核准规模为债券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公司”、“发行人”)。
债券名称: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7年期品种简称为“12中水01”,10年期品种简称为“12中水02”)。
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分别为7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和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总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其中7年期品种为20亿元、10年期品种为30亿元。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5.03%,10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5.20%,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7年期品种的起息日为2012年10月29日,在该品种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0月2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10年期品种的起息日为2012年10月29日,在该品种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0月2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9日;10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22年每年的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到期日为2019年10月29日,10年期品种的到期日为2022年10月29日。
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兑付登记日期为2019年10月29日之前的第6个工作日,10年期品种的兑付登记日期为2022年10月29日之前的第6个工作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19年10月29日;10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22年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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