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666:平煤股份关于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平煤股份资讯
2018-12-14 16:37:0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12-15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8-07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本公司为财务公司参股股东(持有财务公司35%股权)且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此金融服务协议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期限3年。鉴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拟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与公司2015年度审议通过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比较,本次签署的协议修订内容如下:

1、将第一条、第三条和第四条第(一)项第7款中的“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修改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将第四条第(一)项第6款中的“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修改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3、将第一条中的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修改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4、将第四条第(一)项第1款中“乙方及其所属公司在甲方存款每月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修改为“乙方及其所属公司在甲方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是财务公司的参股股东(持有财务公司35%股权),且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此金融服务协议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中段2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7月22日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1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802,004.54万元,净资产111,750.76万元,2018年1-11月营业收入18,540.48万元,利润总额9,754.14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

(一)存款业务

1、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乙方及其所属公司在甲方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甲方给乙方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也不低于甲方给其他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员单位的存款利率水平。

2、如甲方的基本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等的规定,则乙方不再将其货币资金存放于甲方。


(二)结算业务

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网上结算协议,甲方为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甲方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甲方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三)贷款业务

经乙方及其下属公司申请,甲方可根据自身经营计划并按另行订立的贷款协议为乙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另行订立贷款协议必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及其下属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甲方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