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平煤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煤股份资讯
2024-03-18 20: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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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9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2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
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在平安大厦会议中心采用现场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李延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15 人,实际表决董事 15 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二、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三、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四、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预案。(内
容详见 2024-028 号公告)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
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六、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
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七、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
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关于公司续聘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鉴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决定 2024 年度继续聘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供证券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法律事务咨询等服务,聘期为一年。
九、关于 2024 年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内容详见 2024-029 号公告)

十、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
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延河先生、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庆明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

十一、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内容详见 2024-030 号公告)

十二、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偿还到期债务的需要,在部分银行授信到期后,拟继续向其申请授信并开展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经与农业银行平顶山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农业银行平顶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人民币 20 亿元最高余额内的所有融资业务,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中期借款、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借款、国内订单融资、国内保理、银行承兑、国内信用证项下的融资(议付)业
务等,期限 2024 年 3 月 18 日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有效期内可循环
使用。

2.经与郑州银行平顶山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郑州银行平顶山分行申请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保理、保函、贴现、银行承兑、商票保贴、国内信用
证、非金融债券等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 3 月 18 日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3.经与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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