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平煤股份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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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20: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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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9


公司代码:601666 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一矿、二矿、四矿、五矿、六矿、八矿、十矿、十一矿、十二矿、十三矿、朝川矿、八矿选煤厂、田庄选煤厂、七星选煤厂、救护大队、设备租赁站、商品煤质量监督检验站、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运销公司、供应部、勘探工程处、医疗救护中心、首山二矿筹建处、供水分公司、煤炭开采利用研究院、天力工程处以及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等单位。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开展,从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两个方面开展评价工作。评价主要从销售及收款、物资采购及付款、安全生产及计划、固定资产、货币资金、担保与融资、内外部投资、关联交易、工程项目。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安生生产及计划、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等业务。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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