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以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2023 年 8 月本行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包括 5 名独立董事,分别为刘宁宇、陈进忠、卫保川、王庆彬、张骅月;2 名非执行董事,分别为布若非(Michael Charles Blomfield)、赵治国。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刘宁宇独立董事担任,全部委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符合监管政策对商业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结构、任职资格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本行章程及委员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审计监督,稳步推进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年通过现场或书面传签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5 次,完成会议内
容 19 项,其中审议议案并形成决议 14 项,涉及内外部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
(一)修订完善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年度内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委员会成员组成、会议召开频率、出席会议职责、集体审议等事项内容,有力保障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关于本行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专题汇报,就项目进度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管理建议等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对外部审计机构专业性、独立性等进行多维度监督,客观评价其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向董事会提出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建议,并严格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三)监督评估本行内部审计工作
研究审议内部审计三年发展规划及年度审计计划并督促实施,定期听取并审议内审部门关于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时掌握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提出坚持内部审计问题导向、加强重点领域审计监督、严格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强化审计人员独立性等意见建议,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四)定期审阅本行财务报告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及本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会计准则,把好
审计质量关,及时、高效、优质提交审计报告,并真实、准确、完整对外披露。在财务报告审计、审阅程序过程中,要求外部审计机构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发现,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问题整改情况,并提出管理建议。
(五)监督评估本行内部控制情况
听取并审议本行内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内部控制的评价、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流程,有效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各位
委员切实履行相关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历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委员们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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