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进忠、卫保川、王庆彬、刘宁宇、张骅月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进忠、卫保川、王庆彬、刘宁宇、张骅月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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