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658:邮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邮储银行资讯
2019-11-13 0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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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1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家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99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独家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邮证券、瑞银证券和中信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将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T 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申购平台实
施。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5.50 元/股,对应的
2018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9.5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8 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8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也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货币金融服务(J66)”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7.10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19 年 11 月 6 日、2019 年 11 月 13 日和 2019 年 11 月 20 日,后续发行时间安
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原定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递延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并递延刊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原定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递延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回拨机制及锁定期设置的处理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5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全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9 年 11 月 2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 年 11 月28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
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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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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