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中审华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中审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审华共有合伙人 103 人,注册会计师 51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 人。
3.业务信息
中审华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83,65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0,81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0,499 万元。上年度,中审华共承担 25 家上市公司和 101
家挂牌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分别为 3,640.1 万元、1,781.2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男,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4 年,201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参与过 IPO 审计、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控复核人董虹彦,女,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启有,男,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具有独立性且诚信记录良好,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情况
中审华及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规定的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管理制度,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风险审核组复核。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