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召开“旗滨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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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21: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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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2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旗滨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2024 年 5 月 21 日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5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万元,期限6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对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决定召开“旗滨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旗滨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

5、 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1楼会议室;

6、 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以记名方式表决,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债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5 日

8、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债券持有人。上述“旗滨转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旗滨转债”债券持有人。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 2 号方大城 T1 栋 31 楼
(三)登记方法


1、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登记时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登记时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登记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债券持有人单位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登记时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法人债券持有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债券持有人单位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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