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4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17-010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与重庆国
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信托”)签署《信托产品认(申)购、赎回及其他日常交易框架协议》(“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该框架协议,本公司与重庆信托将在日常业务过程中,遵循一般商务原则,开展信托产品认(申)购、赎回及其他日常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重庆信托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年度交易上限。
关联董事杨明生、林岱仁、缪建民、王思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1。
1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由于重庆信托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的联系人,并因此构成本公司在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故本公司于集团公司及/或财产险公司任职的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的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本公司投资重庆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
及与重庆信托开展其他日常交易,有助于拓宽本公司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既有利于本公司投资业务发展,增加盈利机会,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又有利于系统内投资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价值。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年度交易上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7年3月23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重庆信托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与重庆信托将在日常业务过程中,遵循一般商务原则,开展信托产品认(申)购、赎回及其他日常交易。
双方将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本公司与重庆信托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如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中所披露,本公司拟以人民币20.86
亿元认购重庆信托所设立的信托计划下的信托单位。此外,自 2017
年以来,本公司已认购重庆信托所设立的信托计划下的信托单位共计人民币4亿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
根据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本公司与重庆信托将进行某些日常交易,包括:
1、信托产品认(申)购和赎回:本公司(作为委托人及受益人)将认(申)购或赎回重庆信托(作为受托人)所设立或管理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份额,而重庆信托将从该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中收取信托报酬。
2、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日常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重庆信托购入本公司保险产品、租入租出资产(主要为办公用房)、双方互相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本公司向重庆信托提供信息系统服务和信托产品推介服务。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下各类交易的定价应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应就各类交易参考下列定价原则:
1、信托产品认(申)购和赎回:本公司预期通过认(申)购和赎回信托产品获取投资收益。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将于信托合同中列明,该预期收益率主要以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后确定。信托财产的投资收益率主要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综合考虑信托财产投向的信用风险溢价、流动性风险溢价以及市场资金供需情况等因素后确定。信托收益的计算原则、计算公式,信托收益及信托本金的分配时间及分配顺序将在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说明书中载明,适用于同一信托计划项下的所有同类型受益人。信托报酬将由重庆信托从信托财产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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