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苏中的疫苗行业再遭重创,此次被击中的是长生生物。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风波尚未
華亹遗落的彩云
2018-07-21 12:49:50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复苏中的疫苗行业再遭重创,此次被击中的是长生生物。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风波尚未平息,昨日,公司子公司长春长生又因“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简称“百白破”)检验不符合规定,遭到吉林省药监局行政处罚。蹊跷的是,监管部门早于2017年10月对此立案调查,公司也称目前百白破生产车间已停产,但这一重要信息却未在此前公告及2017年年报中予以披露。
记者进一步发现,在2015年年报中,公司百白破批签发量约562万人份,位列公司在售的6种疫苗产品之首。而在2016年、2017年公司年报中,则再未披露百白破的批签发量。随着行政处罚决定书曝光,长生生物重要产品百白破消失的疑团或层层揭开,上市公司恐难逃信披违规之嫌。
百白破涉事不报或信披违规
长生生物昨日公告,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春长生”)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因是该公司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经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验结果“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
吉林省药监局认为,长春长生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并于2017年10月27日立案调查。
对此,吉林省药监局对长春长生给予行政处罚:没收库存的剩余“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186 支、没收违法所得85.88万元。同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万元,罚没款总计344.29万元。长生生物公告称,目前公司百白破生产车间已停产。此次处罚将会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对此,深交所第一时间向长生生物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此次停产涉及产品占公司营收的比重、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深交所进一步质疑,吉林药监局早在2017年10月27日已对公司予以立案调查,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据了解,百白破是长春长生在售的6种疫苗产品之一。该疫苗主要适用3个月至6周岁儿童,基础免疫共3针,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等。
记者注意到,在2015年年报中,公司百白破批签发量约562万人份,位列公司在售6种疫苗产品之首,足见其重要性。公司在2016年、2017年年报中仍称,长春长生目前在售产品包括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等。然而,2016年和2017年年报中,百白破这一重要疫苗产品的批签发量却没有披露。另一个变化是,百白破也消失在近两年的在售产品图片列表中。直至昨日,一纸行政处罚书揭开了百白破消失的秘密。然而,随着立案调查时间的曝光,围绕百白破的更多疑团随之而来:百白破究竟是何时被检验出不合规的?百白破生产车间又是何时停产?作为公司六大疫苗产品之一,百白破停产为何没有对长生生物近两年业绩带来波动?去年10月至今,长生生物为何一直对此秘而不宣?上市公司是否涉嫌信披违规,值得追问。
预计2018年收入减少超7亿元
受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事件影响,公司股票已连续5个交易日跌停。
据国家药监局7月15日通告,国家药监局开展飞行检查,发现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目前,吉林省药监局已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 证书》,同时长春长生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
深交所对此予以高度关注并及时向公司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疫苗造假事件对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的影响等。7月20日,长生生物回函称,公司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涉及数量约11.3万人份。“由于受到狂犬疫苗事件影响,预计狂犬疫苗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收入7.4亿元,预计对其他产品销售也将带来负面影响,但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长生生物表示。
长生生物进一步表示,因是否能够复产以及准确的复产时间无法准确预计,此次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停产除对本年度财务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外,对长春长生未来经营的影响程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据悉,目前吉林省药监局调查组已进驻公司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国家药监局专项督查组已进驻公司开展相关工作,公司也在第一时间成立自查组,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药品监管部门关于此次狂犬疫苗事件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措施。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