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618:中国中冶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
中国中冶资讯
2019-10-17 16: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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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18



偶证券代码:601618 证券简称:中国中冶 公告编号:2019-057

债券代码:143361 债券简称:17 中冶 0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0 月 24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10 月 25 日



由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

发行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支付自 2018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

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证券简称及代码:17 中冶 01,代码 143361



3、发行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品种,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7 亿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3074号文核准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99%,采取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付息日:2017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0 月 2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2022 年 10 月 2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8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4.99%,每手“17 中冶 01”(面

值人民币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9.90 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

为 2019 年 10 月 24 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4、付息日:2019 年 10 月 25 日



三、 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 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最迟在本年度付息日前第二个交易日将本年

度债券的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关的兑付兑息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兑息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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