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0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2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转股代码:191029 转股简称:明阳转股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实施“明阳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1 年 3 月 18 日
赎回价格:100.153 元/张(债券面值及当期应计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1 年 3 月 19 日
赎回登记日(即 2021 年 3 月 18 日)收市前,“明阳转债”持有人可选
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即 12.80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
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3 月 19 日)起,“明阳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
股,按照 100.153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明阳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截至 2021 年 3 月 9 日收市后距离 2021 年 3 月 18 日(赎回登记日)收
市仅剩 7 个交易日,2021 年 3 月 18 日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明阳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2 月 25 日连续 15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公司“明
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2.80 元/股)的 130%(即 16.64 元/股),根据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
“明阳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明阳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
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明阳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明阳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票面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2 月 25 日连续 15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公司“明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2.80 元/股)的 130%(即 16.64 元/股),已触发“明阳转债”的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及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1年3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明阳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153 元/张(债券面值及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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