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7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8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认真反思,同时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现将落实整改及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问题一:公司因签订代保管协议提前确认收入、仲裁费用入账不及时、封存资产未提折旧、个别项目延迟转固事项,导致 2019 年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影响 2019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四条、《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五条、《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八
条、第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第三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上述相关事项在企业内部日常管理过程中已发现并整改到位,不影响当前经营及财务状况,其中:涉及签订代保管协议的项目已于 2020 年完成发货,并收回全部货款;仲裁费用已于 2021 年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封存固定资产已于 2022 年计提折旧;涉及延迟转固的项目,已于 2021 年 9 月转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公司将通过加强业务部门、财务管理中心、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中各类型业务收入确认依据的学习,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对收入确认支持性资料的审核;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转固时点及流程,并对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制度宣贯、协同执行;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对内部控制测试中收入、费用、固定资产等科目的检查,确保财务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毕,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
问题二:2023 年公司多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发生变更,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影响较大,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2〕1 号)第 7.6.3 条第二款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四项、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深刻汲取教训,组织业务部门、财务管理中心、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人员认真学习了《董事会议事规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业务部门与董事会办公室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强化信息的及时传递、精准研判;加强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的学习,通过开展定期培训、深入剖析学习监管案例等方式,强化责任主体合规意识,提高信息披露敏捷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毕,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
问题三:2021—2023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研院”)与新疆哈密亿乐焦化有限公司、哈密亿乐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哈密亿乐硅业有限公司等 3 家公司(以下简称“亿乐 3 家公司”)签订《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矿研院作为受托方,委托管理亿乐 3 家公司,公司未将亿乐 3 家公司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也未将与亿乐 3 家公司之间的交易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整改措施:2023 年 6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矿研院向亿乐 3 家公
司及其股东发出《解除合同及移交资料通知》,并与其解除《全权委托管理合同》。同时,公司全面梳理汇总关联方情况,持续更新关联方清单,全面、细致梳理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均已按规定履行治理、披露程序。
公司将组织业务部门、财务管理中心、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人员
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合规培训,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河南证监局及上交所的规定和要求,强化内控体系执行,提升对关联交易的精细管理: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结合财务业务从严从紧进行关联方识别和认定;定期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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