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1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05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0(星期三)上午9: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1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执行董事陈德启先生委托执行董事郭川先生代为出席并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江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董事会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18年度分别按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普遍采纳的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详见本公司2018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18年度分别按境内及香港年报披露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董事会报告。(详见本公司2018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182,452,462元,按母公司报表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1,150,567元。2018年年度派发股息每股现金人民币0.12元,拟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4,042,400元(含税),具体派发时间和办法将另行公告。本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无异议。(独立董事专项意见详见附件1)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章程修正案》,并提交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附件2)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2018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董事薪酬为:董事长贺江川先生830,243元人民币;董事李伟东先生665,643元人民币;董事李云女士575,497元人民币;董事陈德启先生555,532元人民币;董事张文雷女士671,518元人民币;董事郭川先生516,987元人民币;独立董事符耀文先生、董安生先生、吴革先生均为85,714元人民币。
2019年度,本公司董事的基本薪酬参照2018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执行,并最终由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确认。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无异议(独立董事专项意见详见附件1)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
所在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9年度境内及国际核数师,如审计范围与2018年度保持一致,其2019年度报酬不超过2018年度本公司支付的报酬总额,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与其另行协商。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无异议(独立董事专项意见详见附件1)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续保董监事及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批准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到期后,继续向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续保责任限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期已支付的保费金额并参考各个保险公司同类险种的保费标准与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协商确定续保保费。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详见附件3)
本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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