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查,并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境内及国际核数师,如审计范围与2018年度保持一致,其2019年度报酬不超过2018年度本公司支付的报酬总额,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与其另行协商。
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薪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担保,符合各方的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有利于各方业务的顺利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2.计提减值后2018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
独立董事:符耀文、董安生、吴革
2019年3月2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