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5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1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3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
零一次会议批准,对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北辰实
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授权的公告》(临2017-020)有关担保额度分
配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对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下同)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0亿元(不包含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2.公司将视被担保人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3.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4.本次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现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如下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1. 担保方式: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
及抵押等。
2. 担保主体:本授权担保主体包括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
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0亿元(不包含公司及下属
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1)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其中对全资子公
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60亿元;
(2) 公司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3. 授权范围: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在公司及下属公司发生担保事项
时进行审议。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提请授权范
围之内: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50%。
4. 授权期限: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之日止。
5. 公司与下属公司的各担保事项,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如构成交易,需另行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适用 要求,包括另行取得股东批准(如适用)。
6. 公司将视被担保人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3月22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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