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2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 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 北辰 G2
债券代码:185738 债券简称:22 北辰 G1
债券代码:250684 债券简称:23 北辰 F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
的决定》,随后,2023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发布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正式施行,据此,《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及《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被废止。根据前述变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修订了《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并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证监会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发
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变化,为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附件《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修订将不会对公司类别股东的现有权利或有关类别股东会议的现有安排造成任何变动。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尚须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正案》;
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3.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4.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附件 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 公司根据《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
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 和政 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 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公司应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为党组织正常 司应建立党的工作机构,为党组织正常开
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
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
支。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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