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7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8—013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3月23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截至 2017年 12月 31 日部分账龄较长、金额较大、确实无收回可能且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
经核查,本次核销应收账款936.96万元(含公司本部的882.37万元及子公
司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的54.59万元);核销公司本部其他应收款75.00
万元。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合计1,011.96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
准备,本次核销处理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及其他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三、授权管理层决策资产核销有关事宜
为了提高公司资产核销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董事会对一个会计年度内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资产核销事项,授权管理层决策并处理,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四、关于核销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 2018年3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应收账款核销其他应收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1)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核销上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2)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涉及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同意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事项。(3)董事会对一个会计年度内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资
产核销事项,授权管理层决策并处理,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为了提高公司资产核销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核销都是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公司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本次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核销是为了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3)公司董事会对一个会计年度内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资产核销事项,授权管理层决策并处理,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提高公司资产核销工作效率、规范公司运作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资产核销及相关授权事项。
3、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 2018年3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应收账款核销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1)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2)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事项。(3)公司董事会对一个会计年度内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资产核销事项,授权管理层决策并处理,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提高资产核销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资产核销相关授权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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