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董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勇先生、李生校先生、王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6年2月22日,上述人员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任何影响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勇,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中核苏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美年大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独立董事,现任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合伙人、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经过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 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次数、方式和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充分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表决等方式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并结合自身的专业判断,本人对2023年度内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会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应参会数)
刘 勇 6 6 0 0 0/1
(二)对董事会会议及议案表决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与要求,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委会2023年度的所有议案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在会前充分了解议案情况,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在会前或会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依法依规谨慎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均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审查会议表决程序,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董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相关重大审议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在会上发表独立意见,会后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和网站上披露,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专门会议共4次,审核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对拟定的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项进行了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对拟定的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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