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06
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925,050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8年7月11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5年6月1日,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医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5年6月23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2015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认购数量为324.82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万股,首次授予人数调整为469人;因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同时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授予价格相应调整后为每股8.548元/股。确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5年6月29日。
4、2015年8月7日,公司完成三星医疗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
5.99元/股。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股份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在实际授予过程中,由于1名激励对象陈少芳放弃认购授予的1.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实际授予1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4.5万股,授予价格不变。
6、2016年4月7日,完成三星医疗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及登记工作,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7、2016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部分激励对象朱哲蓓等22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一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以及“第十二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将原激励对象朱哲蓓等22人已获授的股份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147,750股。并于2016年7月7日回购注销完成。
8、201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议案》,依照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决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44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次解锁,可解锁比例40%,解锁股份合计为1,236,500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6年7月25日。
9、2016年8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7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同意公司将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1,300股)
议案》,根据公司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同意公司将2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0,9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包含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孙大武等1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4,650股。并于2017年7月6日回购注销完成。
11、2017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次解锁的议案》,决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2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次解锁,可解锁比例30%,可解锁股份为855,750股;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次解锁,可解锁比例50%,可解锁股份为102,500股;合计解锁958,250股。
12、2017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